向我行代发薪资单位的员工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家庭装修住房、医疗、结婚、出国旅游、子女教育和购买大宗消费品等以消费为资金用途的免担保、不可循环贷款。
一、贷款对象
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二、贷款条件
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;
借款人工作单位为在我行代发薪资单位;
具有消费金额40%以上的自备资金;
愿意遵守本行所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。
三、贷款资料
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;
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;
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;
贷款用途证明资料;
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四、贷款金额、期限、利率
金额 — 最高不超过30万元
期限 — 最长不超过3年
利率 —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以及我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执行
五、还款方式
按月付息、到期还本;
按月付息、按季还本;
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
按月等额本金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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