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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财政: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

发布时间:2017-02-28来源:日照日报浏览字体:[      ]

       2017年是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,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,积极发挥部门职能,加大资金保障力度,着重在加大扶贫投入、审批权限下放、加快资金支出、扶贫机制创新、强化资金监管五个方面做文章,全力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需要。
  加大扶贫投入力度,满足脱贫攻坚任务需求。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,今年预算安排市级资金8000万元,比上年增长300%,重点支持产业扶贫、第一书记扶贫以及金融扶贫。同时,做好水利建设、农村改厕、农村低保、土地整理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,将整合比例提高到40%以上,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,重点支持贫困村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为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。
  资金审批权限下放,为县级脱贫攻坚增添活力。从今年开始,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和项目的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区县。各项资金到达区县后,由区县扶贫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和年度脱贫任务目标,提出具体的资金使用方案,真正实现“多个渠道引水、一个龙头放水”,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“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”问题。
 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,促进项目尽早发挥效益。对已明确到区县的上级扶贫资金,市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文件后在15日内下达各区县;对未明确到区县的上级扶贫资金,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,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扶贫部门、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,原则上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区县。对市级扶贫资金,在市人代会通过预算后30日内,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、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,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区县。
  创新资金使用机制,放大财政资金效益。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、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,将扶贫攻坚与“突破园区”“三招三引”“林水会战”“旅游富市”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,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、政府购买服务、贷款贴息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,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,撬动更多金融资本、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。
 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,保障资金安全有效。树立“扶贫资金特高压线”意识,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,严格实行项目和资金公开公示制度,做到资金到项目、管理到项目、核算到项目。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力度,除与审计、扶贫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外,还聘请第三方对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绩效评价,就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效益进行追踪问效,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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