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莲县是以农业为主的山区县,集体资产、资金、资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。如何让农村集体“钱袋子”更紧实,“家底子”更清晰,资金管理更规范?去年以来,五莲县开展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清理规范工作,将其作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实践来扎实推进,集中排查出各类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2871份,增加集体收入1250余万元,为推动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能。
深入调研找“症结”
去年年初,立足完成村级集体经济“清零、倍增”三年行动计划,五莲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司法局、农业农村局及专业律师组成调研组,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农村“三资”承包经营合同进行深入调研,发现除乡镇备案合同外,相当数量的“口头合同”“单据合同”“隐形合同”掌握在村民手中。
此外,还有一定数量的“人情合同”“利益输送合同”。有的承包期限超过法律规定,有的到期后被长期霸占,还有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发包;多数合同没有约定承包费合理增长机制,成为制约村集体发展和稳定的“顽瘴痼疾”。
为有效纠正和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中存在的不规范、不合理问题,五莲县制定出台《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和《20条指导意见》,在全县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工作。
集中清理治“顽疾”
建立“县布局、镇推进、村发力”三级联动机制,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,相关部门、乡镇(街道)认真谋划部署,多次召开县镇两级动员部署会议。成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具体方案,明确时间表、推进措施、方法步骤。
将清理规范工作划分为“宣传发动、清底实施、‘四调解’处理、‘两公示一规范’完善、检查总结”五个阶段,逐步有序推进。所辖村对现有集体资产资源全面摸底、清查建账,并收集统计全部农村集体合同,共摸排出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2871份,涉及门面房、民房、山场等各类集体资产。
坚持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原则,针对不同类型合同及承包方,借助村集体自治调解、村法律顾问释法调解、乡镇工作组依法依规调解、县里诉前调解“四调解”办法进行处置。重点发挥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作用,村法律顾问主动参与,及时帮助理清各方权利义务,释明法律法规和政策,积极引导承租(承包)方与村集体组织依法依规进行调解,努力达成一致意见。
健全机制除“病根”
坚持“当下改”与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利用“党员活动一小时”“党务村务公开栏”等载体,将清理合同进展情况在党员、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开,对于需要修改、完善、规范的合同,由党员、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,并及时张榜公示。
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,构建完善预防不规范合同长效机制,乡镇(街道)统一保管所辖村经济合同原始文本,逐村指导完善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资料等;村“两委”班子定期公开资产资源变更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,并严格按照“四议两公开”等要求进行分配处置。
同时,完善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,出台相应激励政策,争引1050万元中央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。2019年底,全县387个村集体经济达到10万元以上,占全县村庄总数的61.2%。
对显失公平合同进行集中清理,从源头上消除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漏洞,形成农村“三资”管理制度长效机制,拓宽了村集体增收渠道,成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“源头活水”之策。同时,依规处置好资产资源,为后期村级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,让村级各项事务有章可循、依轨运行,乡村治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。